社署长者资讯网
社署长者资讯网
You are here主页 > 警告记录

警告记录

 

如安老院违反《安老院条例》(香港法例第459章)、《安老院规例》(第459章附属法例A)或《安老院实务守则》的规定,社会福利署(社署)会视乎违规情况的性质及严重程度,考虑向安老院发出书面警告、纠正指示或提出检控。

 

社署会于稍后公开有关安老院的警告记录,务求令整套监管机制达到更公开透明。